公告日期:2018-03-23
建信优势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2
二、释义......4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9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10
五、基金的存续......11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12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4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3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0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8
十一、基金托管......41
十二、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42
十三、基金的投资......43
十四、基金的融资、融券......50
十五、基金的财产......51
十六、基金财产估值......53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58
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60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2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6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7
二十二、违约责任......69
二十三、争议的处理......70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效力......71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2
一、前言
(一)订立《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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