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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4 18:03:13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对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 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赎回费相关规则 调整

鉴于《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对应的赎回费率调整为1.5%,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调整为100%(转换业务涉及的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2018年3月31日起

生效。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 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规则;对于 2018年

3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

金招 募 说明书时一并 更新相关内容。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 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666-0066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 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 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包括且不限 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少于7日(不含)收取1.5%的短期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 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 ,从而可能影响投资 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 划。敬请投 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 响 ,并仔细阅读 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 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4日

附件: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全文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前言 增加:

“《公开 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 定》(以下 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

理规定》”)”的表述

释义 增加:

“《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指 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并于2017年10月1

日实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不时作出的修订;”

释义 增加:

“流动性 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 法规、监管、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

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

(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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