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9-23
招募说明书(更新)1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三年九月
招募说明书(更新)
2
重要提示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57 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
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
年后,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
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
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 2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 年 8 月 10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更新)
4
目 录
一、绪言 ................................................. 6
二、释义 ................................................. 7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4
九、基金的投资 .......................................... 53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 60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61
十二、基金的业绩 ........................................ 64
十三、基金的财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