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2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8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全部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发起式基金不发生亏损,也不能保证发起式基金的收益将优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非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1000万元,持有期限并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基金管理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
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法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章节主要成员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9月11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2月0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0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59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6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1
九、基金的转换......77
十、基金的投资......84
十一、基金的业绩......95
十二、基金的财产......99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10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0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113
十八、侧袋机制......119
十九、风险揭示......122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28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30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6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63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6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68
二十六、备查文件......16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