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08月09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9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08 月 09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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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0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35 号文核准募集,核准
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09 月 11 日生效。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 2015 年 03 月 06 日更名
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 2015 年 07 月 15 日相应变更为“金元顺安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此外,本基金
也可能存在由于如下原因而产生的风险:一、基金管理人对市场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例不合适
而产生的风险;二、股票研究不深入与业绩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风险。股票估值合理或低估以及未来的成
长性取决于基金管理人对股票估值和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判断。在本基金的选股方法中,使用了预测性
的指标,包括预期中长期每股收益增长率、预期中长期运营收入增长率、预期市盈率等,如果研究不深
入、业绩预测不准确以及对股票价格的判断失误会增加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
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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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
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
为 2023 年 08 月 07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0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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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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