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31 09:22:5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3年部分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开放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31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 年部分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开放公告

尊敬的投资人:

为了保障产品平稳运作,维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3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3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公司作为管理人决定暂停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 年部分港股通非交易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
购)、赎回及转换(如有)等业务,并自下列日期的下一开放日起恢复本集合计划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暂停时间安排:
(1)12 月 25 日
(2)12 月 26 日
二、特别提示:
1.关于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4年后续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开放安排将由本公司确定后另行公告。2.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可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查询,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提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上述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