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恢复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860012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
公告依据 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恢复申购日 2023年8月31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 恢复转换转入 2023年8月31日
日期及原因说明 日
恢复定期定额 2023年8月31日
投资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A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860012 860033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转换转 是 是
入、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从2023年8月31日(含)起,光大阳光稳债
收益 12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C 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恢复接受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相关信
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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