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
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中金安心回报大集合”)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中金安心回报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对《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中金安心回报大集合存续期限均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
不得超过 3 年”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金安心回报大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中金
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
4 月 30 日。
二、中金安心回报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次资产管
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一)《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
订对照表
《中金安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
改条款见下述表格。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集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合计划的基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
本情况 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 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
行。如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不
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
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
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五部分 集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
合计划的存 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续 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 满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
本集合计划将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清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集合计划将根
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 据集合计划合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
人大会。 且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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