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25 号),核准公司通过设立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子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本为 6 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目前资产管理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将在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正式开业。
根据监管部门批复要求,在资产管理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将转移至资产管理子公司。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包括目前存续的资产管理计划及本公告发布日至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当日期间内新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将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利益,特此提醒投资者,后续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约定,安排相应的后续处理方案。敬请投资者届时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azq.com.cn 查看具体详情,或致电 95318 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