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2 07:24: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2

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027、970028)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

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本集合计划到期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

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资产管理合同》于2021年6月7日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不超过2024年

12月6日。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

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根据《资产

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自出现《集合计划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

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管理人组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集合计划清算。依据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集合计划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集合计划

债务后,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最终清算结

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

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

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

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

同》、《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

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