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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3 09:04:15 股吧网页版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
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产品延长
存续期限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并对本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和《方正证券现金港
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产品存续期限由“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 3 年”延长为“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2025 年 7 月 17 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方正证券现
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产品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71

特此公告。

附件: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释义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委员会

第三部 六、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

分 集合 自原《民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 自原《民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
计划的 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至 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至
基本情 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 本合同终止之间的期限。

况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生效日起存续至202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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