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3 南港 01 240013.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3 南港 01(240013.SH)
1、发行人: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3 南港 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
5、发行日期:2023 年 9 月 25 日;
6、发行利率:3.38%;
7、债券期限:2 年;
8、担保方式:无;
9、债项评级情况:无;
10、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关于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重大事项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受理机构名称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原告: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告: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3、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对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主张将 2023 年因为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而被判决代偿的约 4.16 亿元进行债权债务抵销。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不予认可,并向法院提起异议诉讼。2024 年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寄达文书,法院通知该破产抵销权
纠纷已立案为(2024)苏 0116 民初 9053 号案件,并将于 2025 年 2 月 6 日第一次
开庭审理。
三、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分析
截至目前,发行人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偿付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管理层变动对公司管理与决策产生的潜在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23南港0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3南港01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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