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债券代码: 137959.SH 债券简称: 22 东证 C2
债券代码: 115292.SH 债券简称: 23 东证 C1
债券代码: 115763.SH 债券简称: 23 东证 C2
债券代码: 115908.SH 债券简称: 23 东证 S1
债券代码: 240151.SH 债券简称: 23 东证 C3
债券代码: 240152.SH 债券简称: 23 东证 C4
债券代码: 240318.SH 债券简称: 23 东证 C5
债券代码: 240544.SH 债券简称: 24 东证 01
债券代码: 241168.SH 债券简称: 24 东证 C1
债券代码: 241210.SH 债券简称: 24 东证 C2
债券代码: 241377.SH 债券简称: 24 东证 02
债券代码: 241380.SH 债券简称: 24 东证 03
债券代码: 241508.SH 债券简称: 24 东证 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年9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信息披露
文件以及“22 东证 C2”“23 东证 C1”“23 东证 C2”“23 东证 S1”“23 东证
C3”“23 东证 C4”“23 东证 C5”“24 东证 01”“24 东证 C1”“24 东证 C2”
“24 东证 02”“24 东证 03”“24 东证 04”《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等,由“22 东证 C2”“23 东证 C1”“23 东证 C2”“23 东证 S1”“23 东
证 C3”“23 东证 C4”“23 东证 C5”“24 东证 01”“24 东证 C1”“24 东证
C2”“24 东证 02”“24 东证 03”“24 东证 04”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广发证券作为“22 东证 C2”“23 东证 C1”“23 东证 C2”“23 东证 S1”
“23 东证 C3”“23 东证 C4”“23 东证 C5”“24 东证 01”“24 东证 C1”“24
东证 C2”“24 东证 02”“24 东证 03”“24 东证 04”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发行人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进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批复情况
按照既定战略安排,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行人公告编号:2021-041)。2023 年 3 月,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发行人获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发行人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次进展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发行人公告编号:2024-030),发行人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的工作已取得新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近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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