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关于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华资 Y2 债券代码:185846.SH
债券简称:22 华资 Y4 债券代码:137718.SH
债券简称:24 华资 Y1 债券代码:241230.SH
债券简称:24 华资 01 债券代码:241020.SH
债券简称:24 华产 Y2 债券代码:241626.SH
债券简称:24 华产 02 债券代码:241967.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电产融”)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华电产融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川财证券存在董事及监事设置情况不符合规定、董事及监事的选举未采用累积投票制度、未建立董事及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二、 影响分析及应付措施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川财证券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立刻加紧内部整改工作,将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董事及监事设置、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制度,设立对董事及监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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