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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9 07:50:18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发
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证龙头ETF”
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 17:00 止

(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证龙头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昕玥

联系电话:021-38969729

4、鉴于本基金和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
的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2月13日,即2023年2月13日下午交易时间结

束后,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 2023 年 2 月 13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联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参与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及授权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本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
(以下简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
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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