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8-2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
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长城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
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
鲁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署的
代销协议,本公司自2013年8月26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华宝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和中投证券为易方达沪深
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代理
机构,自2013年9月11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
华宝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和中投证券为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的
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13日,网下
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3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2.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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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