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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7 19:09:21 股吧网页版
南方顶峰TOPI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8


南方顶峰 TOPI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南方顶峰 TOPI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南方顶峰 TOPIX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顶峰 TOPIX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南方顶峰 TOPIX ETF(QDII)

基金主代码 5138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顶峰 TOPIX 交易型开
公告依据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1.4256

人民币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180,246,111.99

指标 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1 次
分红

注:①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8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8 月 16 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分红对象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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