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
发布《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8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 ETF
场内简称:网购 ETF
基金代码:51728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03 日
终止上市日:2024 年 8 月 26 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事项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日终,已经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2024 年 7 月 5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4 年
7 月 6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
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发布了《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发布了《天弘中证沪港深线
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于 2024 年 8 月12 日发放清算资金。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
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日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04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