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2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852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0,545,283.8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7.4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6.79%(总资产和总负债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买卖承销款后的金额计算)。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62,666.39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425.13万元、785,203.57万元和943,370.48万元的平均值)。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并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报告的评级观点及跟踪评级安排详见“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之“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6,441.01万元、-1,402,506.93万元和-4,302,905.68万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8,064.95万元、-3,221,571.19万元和-4,698,641.1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受到公司经营活动、资产配置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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