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时间:二〇二一年七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文,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分品种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两品种间设发行人回拨选择权,品种间可以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本次债券剩余部分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批复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09.24 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09.07 亿元,发行人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6.7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5.32%;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
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25.82 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25.64 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6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2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83 亿元(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23 亿元、49.10 亿元及
66.1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根据发行人已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主要数据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盈利:450,000 万元–510,000 万元 盈利:294,553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3%-7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3 元/股–0.50 元/股 盈利:0.34 元/股
注: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为准。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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