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2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61 号文注册公开
发行面值不超过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发行,品种一债券名称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 湘路 11”,债券代码为“149755”;品种二债券名称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 湘路 12” ,债券代码为“149756”。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含)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114.75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为 66.0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0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9,302.78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404.51 万元、55,206.51 万元、70,297.3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期限为 7 年,附第5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的期限为5年,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在总发行规模内进行回拨,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无比例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为加/减相关基点)。发行人将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为加/减相关基点)。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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