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
司”,前身是铁道部隧道工程局,2001 年 5 月,经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批准改制设立为有限公司,其中由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铁工”)以原铁道部隧道工程局的存量国有经营性净资产折为国有股,出
资人民币 33,724.38 万元,占总股本的 73.36%,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会以集体股和职工个人出资组成员工股,出资人民币 12,248.67 万
元,占总股本 26.64%。2007 年,中铁工收购了原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公司成为中铁工的全资子公司。
中铁工 2007 年度进行整体重组改制,于 2007 年 9 月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根据重组方案,中铁工将全部主营
业务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净资产(含本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入中国中
铁。由此,本公司的母公司变更为中国中铁。
本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997,688,251.57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97,688,251.57 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中铁,最终母公司为中铁工。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铁路、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
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
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隧道、
桥梁、铁路铺轨架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道行业甲(Ⅱ)级、
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承包境外铁路综合工程、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设备材料出口和派遣劳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
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经营刊物广
告业务(只限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铁路 24 米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简支
梁的生产;隧道机械制造。承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载明的资质等级及作业
范围内的爆破作业项目;机械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油水检
测;机械设备状态评估;设备监理;工程试验及材料检验检测(凭有效的《资
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经营)。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半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的期间。本集团基础
设施建设业务由于项目建设期较长,其营业周期一般超过一年,其他业务的
营业周期通常为一年以内。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和其他经营实体根
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
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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