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5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1年 12月 27日发行的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1 铁隧 Y2,债
券代码:149758)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支付 2022 年 12 月 27 日到 2023 年 12 月 26 日期
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 债券简称及代码:21 铁隧 Y2(149758)
3、 发行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10.00 亿元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6、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
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
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延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5%。
8、 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计算利息。
9、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
在采取合理的措施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
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
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
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3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孽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
10、 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11、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的 12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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