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18 17:03:46 股吧网页版
22申证03: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2 年 2 月 18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12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52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该批文项下公司债券 74 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申证03,债券代码为149809;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22 申证 04,债券代码为 149810。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

资产为 9,876,427.6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2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91%(总资产和总负债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买卖承销款后的金额计算)。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80,364.54 万元(2018 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464.93万元、559,425.13 万元和 785,203.57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设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品种二为5年。

7、增信措施:无。

8、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2.3%-3.3%;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2.6%-3.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2月21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2月22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