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9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二零一七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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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
年1月28日《关于核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 65号文)
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
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
的申购、赎回申请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
绝。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1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7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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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 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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