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23 07:47:4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开放招商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3

关于开放招商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8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 100ETF(场内简称:中证 100ETF 招商)

基金主代码 15963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招商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6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人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 200 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相关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单日或者单笔申购份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
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申购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 0.8%的标准向投资人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 200 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相关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赎回份额 0.8%的标准向投资人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