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7 17:09:15 股吧网页版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华安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中债
1-5 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418 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2 年 8 月 8 日正
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指数简介

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
国家开发银行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 0.5 至 5 年(包含 0.5 年和
5 年)的政策性银行债,可作为投资该类债券的业绩基准和标的指数。

2、样本选取方法

(1)债券种类

政策性银行债,包含扶贫专项债;不包含二级资本债、次级债

(2)发行人

国家开发银行

(3)上市地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托管余额/发行量

无限制

(5)债券剩余期限

0.5 年-5 年(包含 0.5 年和 5 年)

(6)债券币种

人民币

(7)付息方式

附息式固定利率

(8)上市期限

无限制

(9)含权债

不包含含权债

(10)取价源

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 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券信息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
www.chinabond.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
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
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
示”章节。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
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申购、赎回对价的交
收方式已经认可。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

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24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