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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3 07:10:27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
年03月13日起增加华创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1 159657 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生物疫苗ETF

资基金

2 159673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沪深300ETF

3 159681 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50ETF

4 159697 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油气ETF



5 159698 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粮食ETF

6 159717 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SGETF

7 159739 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大数据ETF

券投资基金

8 159982 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ETF鹏华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 创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网 址 及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www.hczq.com、

4008666689)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
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
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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