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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12:30:24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宁夏
政府力推科技创新,$港股科技ETF(SZ159751)$投资企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政府力推科技创新,$港股科技ETF(SZ159751)$投资企业迎来黄金发展期。搭乘科技革命快车,成长空间广阔,潜力无限,成为投资者优选$快手-W(HK|01024)$
发表于 2024-12-10 15:36:26 发布于 上海

这几天很多几年不联系的熟人给我打招呼,目的也很明确,希望我可以提供几个代码让他们节后入市赚点小钱。


今晚有个老朋友给我发了一张截图,任泽平一场直播,就卖了531*3000=1593000会员,两小时收入150万。他很希望我可以加入他的团队,一起实现财务自由。



说句不谦虚的话,我觉得我的投资能力应该比任泽平高。因为我没有让别人财务自由的能力,我相信任泽平也没有,那么两个不具备这个能力的人去分一个高低,谁高谁低就没意义了。


最近我也在思考,节后开盘后,我加仓不加仓?如果加仓,加仓哪些品种?我想作为一个投资15年的老股民,浸市场多年,我还是有些有价值的建议给到大家作参考。这些建议,绝对不构成投资交易建议,不然请付我咨询费150万,且我对我说过的话不负责任。


第一个选择就是港股的优秀标的,中国铁塔,是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典型的垄断企业,当前的股息率5%。


香港交易所,不用多说了。拼多多、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我觉得还是可以长期持有的,可以直接买入指数基金,也可以把资金分成合适份数去持有这些公司。



第二个、在香港上市的央企,股息率较高,护城河深厚,吃到国企改革和市值管理的红利,典型的是央企红利ETF,可以去持有指数基金,也可以去它的成分股里面淘金。


第三个、可转债。


可以考虑可转债ETF,或者去寻找一些合适的标的,分散持有,比如价格小于100、资产负债率低于60%、可转债规模小于10亿。


我有100万的话,我可以找到50只这样的可转债,每个买两万,不在乎一地一城得失,只要有牛市,可转债一定不会缺席,而可转债的涨幅较低。


第四个、到B股掘金。


以上四个方面是我认为当前具有投资研究价值的方向,细节就不说了,欢迎大家补充交流。如果想让我直接给出深度投资建议的,本人收费1万一次,聊一小时,且不对收的话负责。


我这篇文章最想说的是,请大家注意风险。我还是坚持我之前的观点:市场会分化,但是行情还在;市场行情还在,但是会分化。盲目冲进去,死路一条。


众多投资人怀着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财务自由的梦想进入股市,并在牛市狂欢,但是现实是残忍的,这体现在两点:绝大多数的主动交易者注定跑不赢市场,牛市是投资人的滑铁卢。


我们先聊聊第一点, 我们假定一开始证券市场的投资人全部不交易,只持有,这个时候全体的收益率和上市公司的资产增值能力是相等的,现在投资人开始分群,A代表被动投资人,继续持有不动,B代表主动投资人,通过跟踪价值和价格的错误定价或者抓住价格的变化空间谋取超额收益,不管是怎么样,一定是通过交易以低买高卖的形式盈利,此时B类投资人分为两种B1和B2,B1、B2分别代表在主动投资的内部博弈中收益增大和收益减少的群体,原先属于B类投资人的收益被B1和B2平分。


但是因为在交易中产生的摩擦费用,B1和B2能够获取的总收益低于B类投资人。即收益率排名A=B>B1B2平均值>B2,此时全市场中只有B1和A类投资人的收益排名不明确,原本A只想获取市场平均收益,但是因为组成市场全部投资人的B类群体内部出现内斗,导致交易成本出现,A类投资人的收益反而超越了全部投资人的平均收益率。


再考虑到B类群体内斗产生的损耗,这种内斗越剧烈,超越A类投资人的群体越少。由此我们推导出,在牛市中,绝大多数人跑不赢被动式投资人,原因是交易剧烈,损耗空前巨大,热火朝天的牛市是主动型投资人整体盈利的坟墓。


现在我们分析为什么牛市中注定大多数人以亏损出局的第二种力量。


以一个牛熊周期为例,全体市场参与者赚的钱不高于全体上市公司的盈利。同样的股权,牛持有成本高,熊持有成本低,形成利润分配的跷跷板。只是熊持有股票该分的利润在牛市兑现,牛该分的少部分利润在熊市兑现,利润少而参与者多,牛市必然赔钱的远超熊市。这里面有一个利润的延迟兑现。


牛赚钱我走了不就行了吗?不行,那只是个人行为,姑且不说这种逆人性多难。只有大多数赔钱,牛市才会到来,大多数人赚钱,熊市才会降临。而当牛熊转换的时候,赚赔对调。牛熊转换又是人性下的股市必然事件。


绝大多数人在牛市是要赔钱的。为什么呢?因为牛市你会赚钱,所以你要赔钱。赚钱了你不会走的,直到你赔了,服气了,才走。


牛市虽然美好,但股市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赚钱的地方。如果一定要进来淘金,切记一点:风险在前,收益在后。

(来源:贫民窟的大富翁的财富号 2024-12-10 15:36)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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