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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00:11:5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2026.11.26,此规则自即日起废止,不再执行。
2026.11.26,此规则自即日起废止,不再执行。
发表于 2024-10-22 08:21:50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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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牛市预期期间交易体系总纲∨1.0》为指导,对《券商指数场外基每交易日加减仓规则Ⅴ1.0》进行修正,因为改动很大,因此改后的版本为Ⅴ2.0,并以另文发布。


《牛市预期期间交易体系总纲∨1.0》将券商指数基设立为牛市预期期间全程唯一的核心品种,并作出券商指数基全程持仓市值任何交易日均应在账户总资产之30%~50%之约束。

从以上约束出发发,细化券商指数基全程每交易日交易操作细化规则。

1.目的:

在券商指数基持仓仓位市值符合上下限约束的前提下,获取超额差价收益,助力账户总资产相对业绩提升。

2.总体原则:

(1)加仓不能使得券商指数基持仓市值高于上限;
(2)减仓不能使得券商指数基持仓市值低于上限;
(3)加减仓遵循跌加涨减原则。
(4)每次操作加减仓额度,更注重当时主观的对走势的判断,此规则仅作原则性约束。

3.减仓规则:

(1)当判断短中期走势为主升时,可以不进行减仓操作。

(2)当判断短中期走势为主跌或震荡时,当日券商指数收涨时可进行减仓操作。

设定券商指数基可减仓仓位市值=上一交易日时持仓市值-持仓市值下限(即上一交易日账户总资产x30%)。

任何交易日具体减仓额度,不得大于可减仓仓位市值的1/3。在此约束下具体减仓额度视主观判断以及其他品种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决定。

4.加仓规则:

(1)当判断短中期走势为主升时,原则上不进行加仓操作。

(2)当判断短中期走势为主跌或震荡时,当日券商指数收跌时可进行加仓操作。总体上加仓不能使得券商指数基持仓市值高于上限(即账户总资产×50%)。具体加仓额度依据主观判断以及其他品种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决定。

A.若上一交易日为收涨(即当前交易日为首跌日)并进行了减仓,原则上当前交易日的加仓额度不能大于上一交易日的减仓额度。

B.若上一交易日为收跌(即当前交易日为连跌日)并进行了加仓,原则上需要检查历史加仓数据,不能使得加仓后券商指数基持仓市值比历史上更低价位时仓位更高。

(3)当因为其他品种占用资金或需预留资金而导致无法给券商指基加仓时,此情况下可暂不执行加仓操作,之后可以加仓时加仓仍然需要符合上述规则。

4.操作跟进

震荡或主跌预期下,原则上每交易日均有操作,在此文章下跟帖。发布每交易日增减仓位实际操作情况及操作后券商指数基之总仓位市值相对于账户总资产之仓位占比。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发现规则有不完善处,会修改规则,形成新的规则版本。
$券商ETF(SZ159842)$  

$证券公司(SZ399975)$  

#实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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