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兴通讯
股票代码:000063(A 股)、763(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 710 栋 6 层
通讯地址:深圳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路 28 号达实智能大厦 39 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兴新 指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10栋6层
法定代表人:韦在胜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4518G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和珠海国兴睿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中兴新34%、14.5%、49%和 2.5%的股权
通讯地址:深圳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路 28 号达实智能大厦 39 楼
经营期限:1993 年 4 月 2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机器视觉系统集成研发,光学仪器、工业相机及器材、高端机械装备设计和生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视觉数据处理系统软硬件,电子器件及原材料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
租赁;投资兴办实业;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
得其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
地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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