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研报吧
返回公告研报吧>>
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
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991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目前暂不开
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
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5、本基金募集期自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6日,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
认购两种认购方式公开发售。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
26日;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
账户”)。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修改
举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 热门评论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