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6 13:25:40 股吧网页版
私募资管业务涉及刚兑、通道、资金池等问题,银河金汇、国信证券收监管罚单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002736_0]

  两家机构因为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问题收到监管罚单。

  7月5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多起罚单,有关于私募资产管理问题,主要包含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国信证券以及两家公司的相关人士。

  深圳证监局指出,银河金汇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定向资产管理账户违规与公司其他证券资产管理账户发生交易,并高杠杆高集中度运作;二是存在刚性兑付的情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垫付或兑付;三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实,存在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计划实质仍为非净值化通道类产品;四是存在内部制度不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足、投资标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等多项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银河金汇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行政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7月6日至10月5日。

  另外,魏琦作为银河金汇时任分管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管,对公司上述违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赵启越作为上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时任投资经理,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违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银河金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银河公告称上述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公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另外,国信证券也因为类似的问题吃到监管罚单。

  深圳证监局指出,国信证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产品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主动管理不足;二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实,存在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计划实质仍为非净值化通道类产品;三是个别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违规运作资金池类理财业务提供便利;四是存在产品投资限额授权不审慎、债券评级方法客观性不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足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等多项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行政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7月6日至10月5日。

  与此同时,马谦、凌铃作为上述产品的投资经理,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袁超作为国信证券时任分管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袁超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信证券公告指出,已对相关业务开展了全面自查,将进一步强化各项管理工作。2023 年度,国信证券开展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2.86%。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主要涉及资管新规前成立的产品,不影响公司现有净值型产品正常运作,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

  事实上,近年来,因为券商私募资管问题被监管处罚的案例时有发生。

  去年5月份,厦门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因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五大违规问题,长城国瑞证券被责令改正。

  同月福建证监局公告称,因存在公开推荐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同月,国都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违法违规事项类别为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涉及个别产品未设置明确终止日期,存续期为无固定期限等三大问题。

  去年6月,深圳证监局公告称,五矿证券因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不规范、公司债券业务内控机制不完善,被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银泰证券也因个别资管产品整改不到位、资管部门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私募资管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1月,西藏证监局称,华林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7项问题。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监督管理措施。

  今年2月,深圳证监局称,中山证券私募资管业务存在四项问题。深圳证监局对中山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