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22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7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 党委......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 附则......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山东美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30 万股,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dong Meich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 1200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191.493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
诚信的法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顾客需求为中心,以专业化技术为依托,为顾客提供满意产品及完善服务,不断提高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为顾客、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发展空间;促进我国橡胶非轮胎行业的发展,开拓进取,将公司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的国际一流企业。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