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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00:02:07 股吧网页版
仕净科技: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股票简称:仕净科技 股票代码:30103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仕宏先生,董仕宏先生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8.38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或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6、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2,850,924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10、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了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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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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