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5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南京黄埔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埔酒店)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事)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出具了《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黄埔大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 01-899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了北方亚事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北方亚事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北方亚事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北方亚事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北方亚事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北方亚事出具的并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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