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大东方
股票代码:600327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各项事宜。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根据《大东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的要求,在2024年5月8日10:00—16:00期间,提供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会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要求携带参会资格登记资料,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参会资格登记资料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六、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规定的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按要求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鉴证律师计票、监票。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13: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乃机先生
会议的安排: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签到(13:15-13:3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票清点小组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议案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4、《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5、《2023年年度报告》
6、《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7、《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8、《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清点小组统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结果
八、现场会议结束
九、合并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律师出具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鉴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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